宣導活動期間:即日起至 112 年 6 月 30 日止。宣導內容及執行方式:
(一)遇有具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、飲宴邀約或關切事件等,除有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,應予拒絕或退還,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。另請於主動填寫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機關、學校受贈財物、飲宴應酬、關切事件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」後,向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協辦政風人員登錄報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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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單位:
將軍國小學務組長李宜峰老師
將軍國小投訴信箱: erice0524@tn.edu.tw
投訴電話:(06)7942034#115